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6年二三季度营销用品(随手礼定制塑料袋)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6-06-05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6年二三季度营销用品(随手礼定制塑料袋)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湖南达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6年二三季度营销用品(随手礼定制塑料袋)采购项目”以公开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6年二三季度营销用品(随手礼定制塑料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C2026-HW-014

三、采购内容:2026年二三季度营销用品(随手礼定制塑料袋)进行采购。塑料袋50个/扎,红色透明PE聚乙烯材质,尺寸为28*44cm,5丝;要求能定制LOGO及印制宣传,具体定制内容合同签订后提供。预计采购数量25900扎,控制单价5元/扎。具体订制内容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12.9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购买/发放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 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二)供应商现场购买谈判文件: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达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翠竹路科创智谷2003室)购买;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6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达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照本公开谈判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督机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话:0734-88909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达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翠竹路科创智谷2003室

联系人:胡先生

  话:15607343395

异议与建议电话:1560734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