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福州市城北分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6-03-25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福州市城北分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福州市城北分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城北分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GXCZ-C-26480012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福州市城北分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四、采购内容:包括城北分公司办公楼电梯的采购、安装、土建整改以及原电梯的拆除。预计采购金额18.8万元,合同期限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万元)

(含税)

1

福州市城北分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合同期限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18.8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提供响应文件。(2)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询比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5)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采购文件格式)

(8)提供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采购文件格式)

(9)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格式)

2:其他必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注:1.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期限:自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期限内,通过邮件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支付凭证、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1)(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响应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xzb_zhb@163.com),并打电话(18559850156)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直接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须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6.3获取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6.4采购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未缴费购买采购文件和未经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4月2日上午08:30 -09: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开标室】。(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4月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工,18559850156)。

注:供应商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本项目只接受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八、唱价

(一)唱价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二)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国信招标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09室

    编: 350013

项目联系人: 许先生

    话:0591-87579079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电子邮箱: gxzb_zhb@163.com 

电话:18559850156、0591-87701707

联系人:黄宏伟、余锦霞

购买文件汇款账户、询比保证金汇款账户、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支行

账号:935012013000243794

 

 

附1: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注:由于供应商提供报名信息、资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