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斯贝莉食材冷链配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可斯贝莉食材冷链配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可斯贝莉食材冷链配送项目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库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可斯贝莉食材冷链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GXCZ-C-26480022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可斯贝莉食材冷链配送项目。
四、采购内容:可斯贝莉食材冷链配送服务。对厦门、莆田地区门店的配送服务,包括至客户仓库提货、装卸车、搬运、配送等全环节服务。每晚22点前需至仓库提货后,确认数量、打包装车后,根据订单地址,在次日6点前送至厦门、莆田地区所有门店,同时负责卸车并清点数量,交接签收。全程需使用冷链汽车配送,每部车辆约装载8-10配份,配送地址约8-10个门店。预计全年配送34800个门店趟次。预计采购金额393.156万元(含税),采购期限1年。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业务使用范围 | 预估门店趟次 | 单价限价(元/门店趟次) | 最高限价(含税) | 服务期限 | 预计采购金额(含税)(万元) |
1 | 可斯贝莉食材冷链配送项目 | 厦门 | 21600 | 123.9 | 267.624万元 | 1年 | 393.156 |
莆田 | 13200 | 95.1 | 125.532万元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提供响应文件。(2)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公司(总公司)授于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授权文件;)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询比;(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供应商须是省分公司物流业务供应商库内的入围供应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八)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九)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与声明》原件。
(十)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原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十二)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十四)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期限:自2026年7月9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期限内,通过邮件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支付凭证、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1)(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响应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xzb_zhb@163.com),并打电话(18559850156)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直接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须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6.3获取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6.4采购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帐方式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未缴费购买采购文件和未经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09:00 -09:3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开标室】。(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工,18559850156)。
注:供应商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本项目只接受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八、唱价:
(一)唱价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二)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国信招标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7楼
邮 编: 350013
项目联系人: 薛女士
电 话:1875927440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电子邮箱: gxzb_zhb@163.com
电话:18559850156、0591-87701707
联系人:黄宏伟、余锦霞
购买文件汇款账户、询比保证金汇款账户、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支行
账号:935012013000243794
附1: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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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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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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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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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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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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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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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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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供应商提供报名信息、资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